首页 中国森林旅游节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国森林旅游节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森林旅游节经全国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主办。必要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可按规定申请与相关部门或者举办城市所在省级人民政府共同主办。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