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森林旅游节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森林旅游节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组委会办公室于每年度3月底前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活动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