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2001年) 在文化、教育、宣传、环境等发展规划中充分体现妇女与环境的主要目标。
在文化、教育、宣传、环境等发展规划中充分体现妇女与环境的主要目标。
——制定具有社会性别意识的文化和传媒政策,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社会性别意识,逐步消除对妇女的偏见、歧视以及贬抑妇女的社会观念,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鼓励妇女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
——加大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加快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设施改造,完善低收入妇女群体的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城市妇女贫困人口的救济补助标准。
——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逐步实现老年服务社会化,保障老年妇女的身心健康。
——发挥妇女在环境保护特别是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及决策的程度。
——扩大妇女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妇女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促进世界和平、进步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