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2001年)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不断完善妇幼卫生法律法规及政策,保护妇女的健康权利。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不断完善妇幼卫生法律法规及政策,保护妇女的健康权利。

——加快卫生立法,完善和落实以公共卫生和妇女健康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

——强化卫生行政执法,加大对卫生保健产品、卫生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危害妇女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

——强化社区在健康服务中的作用,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建立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模式。将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纳入流入地孕产妇保健范围。

——加强农村卫生组织建设,完善卫生服务网,做好预防保健的综合服务,重点筛查和治疗严重危害农村妇女健康的疾病,预防和减少农村妇女妇科病的发生。

——对妇幼卫生人员进行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强化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卫生保健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提供生殖保健服务和精神健康服务,提高妇科常见病的普查普治率。

——加强产科建设,创造住院分娩条件,使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4。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65%,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0%以上。住院分娩确有困难的边远地区,消毒接生率达到95%以上。

——提高产科质量,减少不必要的医学干预,降低剖宫产率。

——开展生殖保健科学研究,提高对严重危害妇女健康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水平。

——研究推广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新技术、新方法,提供避孕节育的优质服务。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预防意外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开发、研制男性避孕节育产品,动员男性采取节育措施,提高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

——以生殖健康教育为中心,普及生殖保健、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生殖保健知识普及率和育龄人口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

——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强化对采供血机构和血制品生产单位的管理;利用宣传教育网络,全民普及艾滋病防治及自我防范知识,提高艾滋病知识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