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2001年) 3. 社会保障与服务。 四、 各级政府应根据财力情况,合理安排实施《纲要》所需经费。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扶持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儿童事业的发展。 二、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2001年) 二、 3. 社会保障与服务。 四、 各级政府应根据财力情况,合理安排实施《纲要》所需经费。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扶持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儿童事业的发展。 二、 建立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儿童状况监测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科学规范的监测评估方案,全面、动态地监测儿童发展状况。《纲要》分性别的统计指标纳入国家统计制度和各有关部门的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卫生监测、教育督导、统计评估、法律监督机构,完善监测机制,确保《纲要》的有效实施。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