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2001年) 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时要体现“儿童优先”原则,有利于儿童发展。
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时要体现“儿童优先”原则,有利于儿童发展。
——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儿童、爱护儿童、教育儿童的良好风尚,保障儿童参与的权利。
——将儿童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对儿童事业的投入。
——鼓励儿童积极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培养儿童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建立和完善儿童社会保障制度。
——关注女童和处于特殊困境的儿童,保证其获得健康成长和平等发展的机会。
——扩大儿童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全球和区域性的国际交流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