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2001年) ——尊重、爱护儿童,使儿童免受一切形式的歧视和伤害。

——尊重、爱护儿童,使儿童免受一切形式的歧视和伤害。

——为儿童提供必需的闲暇、娱乐时间,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的权利。

——提高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的质量,保证其安全无害。

——为儿童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产品,净化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

——各类媒体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信息,保护儿童免受不良信息影响。

——为儿童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增加社区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90%以上的县(市)至少有1处儿童校外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