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4年) 1、

1、 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有权根据仲裁庭的决定留置仲裁裁决,以确保当事人付清仲裁员的报酬和所有应缴付的费用。当事人共同或由任何一方缴清上述报酬和费用后,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根据仲裁庭的决定将仲裁裁决发送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