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2021年) (4)

(4) 进一步扩大社会参与,加强打拐法律政策普及,拓宽社会参与和群众举报拐卖人口犯罪线索的渠道。(公安部负责,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民政部、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