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2021年) 2. 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2021年) 2. 2. 行动措施。 (1) 进一步加强地区、部门和机构间救助被拐卖受害人的协作配合。(民政部负责,中央政法委、公安部配合) (2) 规范被拐卖受害人救助、安置、康复和回归社会工作程序,完善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打拐解救儿童的安置政策和办法,推动其回归家庭,促进其健康成长。(公安部、民政… (3) 完善政府多部门合作、社会广泛参与的被拐卖受害人救助、安置和康复工作机制,提升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机构服务水平。(民政部负责,国家卫… (4) 落实部门责任,发挥社区功能,加强社会关怀,帮助被拐卖受害人顺利回归社会。 (5) 为回归社会的被拐卖受害人提供必要服务,切实帮助解决就业、生活和维权等问题。(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配合) (6) 进一步加强被解救受害人的登记、管理和保护工作,建立并完善专门档案,跟踪了解其生活状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组织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公安部、民政部负责,全国妇联配合… (7) 进一步加强被拐卖受害人身心健康领域的研究,寻求更为有效的心理治疗方法。(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配合) (四) 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