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2013年) 2. 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2013年) 2. 2. 行动措施。 (1) 进一步加强地区、部门和机构间救助被拐卖受害人的协作配合。(民政部负责,中央综治办、公安部配合) (2) 规范被拐卖受害人救助、安置、康复和回归社会工作程序,制定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被拐卖儿童安置政策和办法,推动其回归家庭,促进其健康成长。(公安部、民政部负责,教育部… (3) 完善政府多部门合作、社会各界支持的被拐卖受害人救助、安置和康复工作机制,提升救助管理站、妇女之家、福利院等机构服务水平。(民政部负责,卫生部、公安部、全国妇联配… (4) 加强社会关怀,帮助被拐卖受害人顺利回归社会。 (5) 为回归社会的被拐卖受害人提供必要服务,切实帮助解决就业、生活和维权等问题。(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配合) (6) 进一步加强对被解救受害人的登记、管理和保护工作,建立并完善专门档案,跟踪了解其生活状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组织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公安部、民政部负责,全国妇联配… (7) 进一步加强对被拐卖受害人身心健康领域的研究,寻求更为有效的康复治疗方法。(卫生部负责,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配合) (四) 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