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2018年)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2018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对反映问题线索认真核查,综合用好巡视巡察等其他监督成果,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