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1年) 第四章 主要任务 第二十七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1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主要任务 第二十七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驰而不息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