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四十八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 第四十八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四十八条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