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 第二编 分则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三十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 第一百三十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三十条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一百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