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年) 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九十七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年) 第九十七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九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六条 目录 第九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