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3年) 第二编 分则 第十五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一百七十一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3年) 第一百七十一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十五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一百七十一条 被犯罪分子蒙骗而为其犯罪活动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七十条 目录 第一百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