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1927年) 第九章 纪律 第六十九条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1927年) 第六十九条 第九章 纪律 第六十九条 党员未得党的同意,不得任国家机关内任何的职务。 第六十八条 目录 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