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1927年) 第一章 党员 第六条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1927年) 第六条 第一章 党员 第六条 凡党员移转国外,须得中央之同意及第三国际之介绍,始得为所在国共产党党员。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