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章程(1956年) 第八条
第八条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必须按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必须经过支部大会的通过,和上一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
对于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党的组织认为应当继续考察的,可以延长他的预备期,但是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如果认为不能转为正式党员,应当取消他的预备党员资格。
党的支部关于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或者取消他的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必须经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
对于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党的组织认为应当继续考察的,可以延长他的预备期,但是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如果认为不能转为正式党员,应当取消他的预备党员资格。
党的支部关于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或者取消他的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必须经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