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章程(1922年) 第三章 会议 第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章程(1922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会议 第十二条 中央执行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得召集全国代表临时会议;有过半数区之请求,中央执行委员会亦必须召集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