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2009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2009年) 第四十八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委商中央组织部解释。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