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2009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2009年) 第四十七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党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的规定,由中央军委参照本条例制定。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