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2009年) 第五章 纪律与责任 第三十八条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2009年) 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纪律与责任 第三十八条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巡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