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2009年)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十六条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2009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十六条 巡视组应当根据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情况制定巡视工作方案,并报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