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15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
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统筹、协调、指导巡视组开展工作;
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对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配合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办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统筹、协调、指导巡视组开展工作;
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对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配合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办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