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1990年)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六条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1990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六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