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党章(1945年)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第三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章(1945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第三十二条 中央委员会代表本党与其他政党和团体发生关系,建立党的各种机关并指导其活动,分配党的人力和财力。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