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党章(1945年) 第一章 党员 第十条 中国共产党党章(1945年) 第十条 第一章 党员 第十条 党员及候补党员由这一个组织移到另一个组织的工作地区时,即作为后一个组织的党员或候补党员。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