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党章(1945年) 第一章 党员 第八条 中国共产党党章(1945年) 第八条 第一章 党员 第八条 候补党员候补期满,转为正式党员时,须经支部大会的决定,及原批准入党之上级党委或相当的上级党委的批准。 候补党员的候补期限,所属党委得决定延长或缩短之。 候补党员经过候补期间考察后,被认为不能入党者,得取消其候补党员的资格。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