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党章(1928年) 第三章 党的组织系统 (庚) 中国共产党党章(1928年) (庚) 第三章 党的组织系统 (庚) 为易于指导各党部工作起见,中央委员会,得按情形之需要,在数省范围内成立中央执行局,或中央特派员。中央执行局和中央特派员由中央委员会指定之,并只对中央委员会负责。 (己) 目录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