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03年) 第三章 监督制度 第九节 询问和质询 第三十五条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03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章 监督制度 第九节 询问和质询 第三十五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有权对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有权对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 第九节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