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章 台湾居民来大陆 第十四条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台湾居民来大陆 第十四条 台湾居民申请来大陆,须履行下列手续: 交验表明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出境入境证件; 填写申请表; 提交符合规定的照片。 国家主管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台湾居民提交其他申请材料。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