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5年) 第五章 听证 第七十四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5年) 第七十四条 第五章 听证 第七十四条 《行政处罚听证报告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听证案由; 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参加人的姓名、名称及其他情况; 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 听证的过程; 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 对拟实施行政处罚的意见及处理意见。 第七十三条 目录 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