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宣传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五章 纪律和处罚 第二十二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宣传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纪律和处罚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部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