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2008年) 第三章 公开程序和方式 第二十一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2008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公开程序和方式 第二十一条 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