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国(境)培训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一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国(境)培训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一条 第一条 甲方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甲方授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际部代表甲方全权负责审批和管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和派出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出国(境)培训的相关事宜。 附件: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