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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
  3. 三、 将第十八条修改为:“境外保险公司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适用本规定保险公司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发布。

三、 将第十八条修改为:“境外保险公司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适用本规定保险公司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发布。

引用法条

  •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10)
  •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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