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2013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对属于中国保监会或者派出机构受理范围的匿名信访事项应当区别情况,按下列方式办理:

被信访人明确,所举报内容和提供的线索具体清楚,并且附有相应证明材料的,承办部门应当调查处理;

被信访人和所举报内容陈述模糊,或者缺乏明确线索和相应证明材料的,承办部门可以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