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2013年) 第四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 第十五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2013年) 第十五条 第四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 第十五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