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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浙江省宁波市建设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的通知(2014年) 充分利用宁波信用体系优良、市场空间大、体制机制灵活等特点,鼓励保险公司以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大额协议存款,以及在宁波设立区域性资产管理公司等方式,参与宁波的重大基础设施、保障房、产业投资基金、创投企业以及社区养老、医疗机构等建设,进一步开辟保险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渠道,支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充分利用宁波信用体系优良、市场空间大、体制机制灵活等特点,鼓励保险公司以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大额协议存款,以及在宁波设立区域性资产管理公司等方式,参与宁波的重大基础设施、保障房、产业投资基金、创投企业以及社区养老、医疗机构等建设,进一步开辟保险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渠道,支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