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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浙江省宁波市建设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的通知(2014年) 一、

一、 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采取中国保监会、浙江省人民政府“会省市共建”模式,由中国保监会宁波监管局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共同推动有关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