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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浙江省宁波市建设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的通知(2014年) 二、

二、 总体目标

通过创建保险创新示范区,培育“功能齐全、主体多元、竞争力强”的保险市场体系,积极探索保险业发挥社会管理功能的新思路、新举措,开发一批具有地方经济特色的服务海洋经济、科技型企业、中小企业、“三农”及民生事业的重点保险产品,打造“宁波系”保险服务品牌,优化投融资环境,积极以股权、债权等方式引入保险资金,使宁波成为全国保险资金投资的“洼地”,初步建立起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综合竞争力较强、与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保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