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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浙江省宁波市建设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的通知(2014年)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的要求,积极推动保险业参与“五大体系”建设。立足于宁波特点和实际,努力创建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推动宁波保险业实现跨越式、超常规发展,服务宁波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和谐发展,并为其他地区探索出一条可持续、可复制的保险改革创新之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的要求,积极推动保险业参与“五大体系”建设。立足于宁波特点和实际,努力创建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推动宁波保险业实现跨越式、超常规发展,服务宁波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和谐发展,并为其他地区探索出一条可持续、可复制的保险改革创新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