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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 (四)

(四) 提高资金运用水平,增强资产管理能力

深化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改革,推进保险资金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运作。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求,不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和范围,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性和稳定性的优势,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完善资金运用管理体制。建立新型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逐步扩大资产管理范围。改进资产管理方式, 发展投资中间业务,实现由单纯管理保险资产向综合管理多种资产的转变。探索保险资金独立托管机制。支持资产管理公司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

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水平。增加投资工具,调整资金运用结构,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开展资产管理产品创新,优化投资组合,促进投资产品与保险产品的有效对接。研究运用衍生产品对冲风险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资本市场,逐步提高投资比例,稳步扩大保险资金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规模和品种,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创业投资企业试点。支持相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机构。支持保险资金境外投资。

加强资金运用风险控制。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和预警机制,实行全面风险管理,确保资产安全。改进资金管理模式,实行以保险产品为基础、资金账户为依托、匹配管理为前提、提高效益为目标的管理方式,防范资产错配风险。建立信用风险控制机制,健全投资决策、交易和托管三分离的防火墙制度,提高资产管理风险识别、度量和评价能力,防范投资工具、交易对手风险和操作风险。建立与偿付能力评价有机结合的风险资产认可体系,健全资金运用动态信息系统,统一保险资金投资收益评价标准,建立风险预警分析机制,实施动态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