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2015年) (十)

(十) 坚持依法行政

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完善保险监管决策的议事规则和程序,提高保险监管决策的科学性。推行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拓宽公众参与监管决策的渠道。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各项监管制度、办事程序和监管工作中掌握的各种信用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重点抓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及其他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开公示,提高监管透明度。

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行政监察、执法回避、特邀外部监督员制度,优化和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内外部约束机制。

公平行使行政权力。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包庇纵容部分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