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险公司公开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2013年) 一、

一、 从2013年开始,各公司除按《办法》规定,每年4月30日前在公司互联网网站和保监会指定的报纸上披露上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外,还应当在完成披露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电子文本(PDF格式),以光盘形式报至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信息统计部,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其网站集中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