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2015年)
发布机关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机关各部门,各保监局,培训中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精算师协会,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保监发〔2015〕16号,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信用体系建设对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整体工作布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
二、
做好宣传,密切协作。各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探索将《规划》宣传解读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相结合,为《规划》的贯彻落实创造良好的社会环…
三、
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各单位要根据《规划》及《重点任务分工及时间进度表》(附件1),按年度制定本单位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
附件:
2.
联系人名单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