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启动中国保险业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第三期建设的通知(2017年) 2.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启动中国保险业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第三期建设的通知(2017年) 2. 2. 人身险登记范围扩展至全部人身保险,在第一、二期基础上增加下列险种:团体寿险、团体年金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其中,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暂不报送数据,报送时间及相关要求由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保信)另行通知。 (二) 数据范围: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相互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各保险公司)自开业以来上述险种的全部保单数据,包括全部失效保单和有效保单。 二、 三期建设的时间安排 (一) 2017年12月底前,中国保信制定并发布信息平台第三期建设技术方案。 (二) 2018年5月底前,各保险公司根据信息平台第三期建设技术方案,完成系统改造、接口开发、与平台的联调测试以及系统正式上线工作。 (三) 2018年6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开始向信息平台传送第三期所涉及险种的全部历史数据,并于8月底前完成。2018年9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按照T+1方式传送增量业务数… 三、 有关要求 (一)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支持并督促各自机构的信息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尽快部署相关资源,确保按时完成系统开发、对接、… (二) 持续提升数据质量。各保险公司要严肃对待保单数据上报工作,准确理解信息平台数据报送相关要求,持续推进保单登记数据质量管理,对可能影响保单登记平台数据质量的情形进行… (三) 有效加强沟通协调。中国保信要充分考虑到第三期建设险种范围广、数据模型复杂、涉及保险机构多等难点,主动加强与各保险公司沟通协调。在建设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 附件: 保险机构信息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中国保监会 1.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