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报送《保险公司治理报告》的通知(2015年) 二、
二、 报送方式
各公司应按照《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保险公司使用电子文件传输系统报送文件有关事宜的通知》(保监厅发〔2014〕70号)的要求,向中国保监会报送公司治理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报告应单独行文,不得与其他报告合并报送。
各公司应按照《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保险公司使用电子文件传输系统报送文件有关事宜的通知》(保监厅发〔2014〕70号)的要求,向中国保监会报送公司治理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报告应单独行文,不得与其他报告合并报送。